学校各单位:
近期各地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校计划近期在全校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11日至3月31日
二、主题
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 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为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强化完善现有责任体系,学校将与各二级单位签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1)。各二级单位要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职责,与本单位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师生员工签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责任书》(附件2),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统计所属人员在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建立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台账,做到底数清,信息明,切实加强本单位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二) 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安全宣传教育
各二级单位应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组织所属师生员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认识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性,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和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宣传栏、公众号、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开展宣教,安全教育相关视频及海报可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
各二级单位可采取师生员工在课间集体观看教育视频、将教育视频转发至微信群自行开展学习、组织员工登录“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小程序进行学习(登录方法见附件4)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同时,可通过教育视频和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以及安全使用规定,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引导,增强安全意识,达到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三)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带来的极大危害和引发的严重后果,规范使用车辆使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切实防止因车辆违规使用引发火灾事故。重点开展一下检查: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学生公寓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使用不匹配或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为电动车或其蓄电池充电或者采取“飞线”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4.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5.清查校内未在保卫处备案的电动自行车。
保卫处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个人违规行为,首次违规将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违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第三次违规将收回校内登记号牌,电动自行车清离校园,取消其校内登记电动自行车资格。对于未在保卫处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保卫处将通知使用人限期将电动自行车搬出校园。
学校将认真研判校园内的消防安全风险并对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向相关单位发出消防安全提示,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隐患集中、问题突出的单位,将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并与年终评比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站在统筹学校发展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监督问效。学校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并于3 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3签字盖章报送至博纳楼117办公室,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c@cueb.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952383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责任书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电动自行车统计表
4.“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登录方法
保卫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