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为总结近两年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成果,引导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本科专业(不分方向),要求每个学院自选至少一个本科专业参加此次专业评估。参评专业须未参加过2016年北京市政府督导室组织的本科专业试点评估,且最好已经有本专业毕业生。
二、评估方式
本次专业评估主要采取学院自评的方式,主要完成“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学院自评”。
三、评估程序
1.学院确定参评专业。各学院根据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计划,确定学院参加此次评估的专业,并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拟参加专业评估专业汇总表(附件1),此项工作于11月13日前完成。
2.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学院按照要求完成参评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填写《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附件2),相关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此项工作于12月5日前完成。
3.自评报告撰写。学院根据评估指标体系与基本要求(附件3、附件4),结合参评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开展自我评价,形成参评专业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5)。此项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加强领导,保证专业评估工作效果,并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专业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2.材料报送。
(1) 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拟参加专业评估专业汇总表(附件1)以邮件方式报教务处。
(2)请各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本科专业教学基本状态采集表》和《专业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交教务处。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k@cueb.edu.cn,纸质版材料送博纳楼135房间。
3.联系人: